在商业合作或者一些民事交往中,双方通常会签订协议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其中,关于纠纷解决方式的约定是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很多时候,协议里会约定仲裁管辖,可这约定到底有没有效力呢?这让不少人心里犯嘀咕。因为一旦发生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效性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权益能否得到保障。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协议里约定仲裁管辖的效力问题。
一、仲裁管辖约定有效的条件
协议里约定仲裁管辖要想有效,得满足一定条件。首先,要有明确的仲裁意思表示,就是说双方得清楚地表明愿意将纠纷提交仲裁解决。比如甲乙两家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写道“若双方发生争议,提交某仲裁委员会仲裁”,这就是明确的仲裁意思表示。其次,仲裁事项要具有可仲裁性,像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等就不能仲裁。另外,选定的仲裁委员会要明确,如果只写了仲裁,但没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那这个约定就可能无效。
二、常见的无效仲裁管辖约定情形
有些情况下,仲裁管辖约定会被认定无效。一种是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比如前面提到的涉及人身关系的纠纷。还有就是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举个例子,协议里只说“发生纠纷提交仲裁”,但没说具体哪个仲裁委员会,之后双方又协商不成,这种约定就是无效的。再就是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这种协议也是无效的。
三、仲裁管辖约定有效的好处
如果仲裁管辖约定有效,对当事人有不少好处。仲裁具有高效性,不像诉讼程序可能会比较漫长,能更快地解决纠纷。而且仲裁具有保密性,仲裁过程和结果一般不公开,能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比如一家科技公司和合作伙伴有纠纷,通过仲裁解决,避免了商业机密的泄露。另外,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一旦作出,当事人就不能就同一纠纷再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能快速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四、仲裁管辖约定效力的认定程序
要是对仲裁管辖约定的效力有争议,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比如甲公司和乙公司就仲裁管辖约定的效力有争议,甲公司向仲裁委员会请求决定,乙公司向法院请求裁定,这种情况下就由法院来裁定。
当协议里约定了仲裁管辖后,后续可能会遇到对仲裁管辖约定效力有争议的情况,也可能在仲裁过程中出现一方不配合等问题。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会影响纠纷的顺利解决。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分析仲裁管辖约定的效力,告诉你后续该怎么做,让你在纠纷解决过程中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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