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背景
本案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涉案工程为某地滨河公园绿化景观(BT)工程。总包公司出借资质承接工程后转包给第三方施工。我方当事人因项目资金缺口,中途入局垫付大量工人工资、材料款,累计投入千万余元,还参与项目资金管理与现场施工收尾工作。然而一审中,当地法院以当事人无书面合伙协议、未对外签订施工合同、无直接施工管理表象为由,全盘驳回其索要工程款、垫付款的诉求。
核心争议点
第一,当事人是否为实际施工人?
第二,垫付款是工程垫资还是民间借贷?
第三,如何核算当事人真实未回款金额?
针对各争议点的情况
1.当事人是否为实际施工人
法院查明:当事人投入千万资金分散在数百份工资表、收条、银行流水、结算单据中,且参与了工程收尾结算等工作。
双方主张:一审法院仅以形式要件否定当事人实际施工人身份;叶书林律师认为应考虑建工行业实操惯例,当事人实际出资并参与施工管理,应认定为实际施工人。
法院认定:二审法院采纳律师意见,结合补充证据,认定当事人为实际施工人。
2.垫付款是工程垫资还是民间借贷
法院查明:案涉款项全部用于工程人工、材料支出,借条、承诺书明确款项用途为项目建设。
双方主张:涉案总包公司、原审第三方将垫付款曲解为私人借款;叶书林律师指出款项用于工程建设,且有回款承诺书证实各方认可当事人工程投资身份。
法院认定:二审法院认可律师观点,认定为工程垫资。
3.如何核算当事人真实未回款金额
法院查明:当事人累计实际出资1181万余元,扣除业主代付工程款、总包方零星付款。
双方主张:律师逐笔核对统计;对方未提供有效反驳证据。
法院认定:法院根据律师核算结果,锁定未清偿垫资本金。
整体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全面采纳叶书林律师的代理意见,撤销一审全部判决,判令涉案总包公司十五日内支付当事人垫付工人工资、材料款共计四百余万元,驳回当事人一审其他诉讼请求,一、二审诉讼费按责分担。
法律建议
在建设工程中,实际施工人要注意保留好出资、施工等相关证据,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遇到纠纷时,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理清法律关系,避免陷入类似本案一审的不利局面。
结尾
本案中,当事人一审败诉面临千万投入血本无归的困境,二审在叶书林律师的代理下成功逆转,追回四百多万垫付款。叶书林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已逾300件,丰富的办案经验让他在处理本案复杂的建工纠纷时,精准把握一审错误,通过系统性补强证据、清晰区分法律关系等方式,为当事人找到了胜诉的突破口。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对案件的极致尽责,使他在庭审中能够直击核心争议,有力推翻对方抗辩。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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