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X月XX日,对于工人钟某来说是个灰暗的日子。他在工地工作时受了伤,在公司的欺骗下,误以为自己伤情无大碍,便签署了工伤赔偿协议。可当他进一步检查后,发现自己是有伤残等级的,而协议里的赔偿款远低于应得的金额。这就如同晴天霹雳,让钟某陷入了绝望。自己辛苦工作受伤,却得不到应有的赔偿,怎么办?
在走投无路之际,钟某经朋友推荐,找到了浙江浙杭(宁波)律师事务所的朱佳嫣律师。朱佳嫣律师自2023年开始执业,虽然执业时间不长,但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民商事领域尤其是工伤赔偿等方面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她还是宁波金石榴女律师维权服务站成员、镇海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律师。
初次见面,钟某满脸焦虑地问:“朱律师,这协议我签了字,还能推翻吗?我的公道还能讨回来吗?”朱律师没有立刻给出肯定的答复,而是开始冷静地分析案件。她指出,用人单位利用钟某不知晓自身伤残等级的重要信息,诱导其签署协议,该行为涉嫌欺诈,且协议内容显失公平,符合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情形。同时,她认为此类纠纷核心是工伤损害赔偿,直接起诉撤销协议可能陷入漫长的拉锯战。于是,朱律师创造性地提出了“仲裁转诉讼”的策略,先申请劳动仲裁,拿到仲裁委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后,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用人单位参照工伤保险待遇,按实际伤残主张赔偿。钟某听了朱律师的分析,心里有了一丝希望,对朱律师也建立了信任感。
立案后第7天,朱律师积极收集各种证据,包括钟某的病历、工作证明、事故现场的相关资料等,以证明钟某的工伤情况和公司的欺诈行为。在与对方律师沟通的过程中,对方律师态度强硬,坚称协议有效,双方陷入了僵持。但朱律师没有退缩,她依据法律规定和收集到的证据,有理有据地进行反驳。
开庭前48小时,对方突然提出反诉,试图打乱朱律师的节奏。朱律师迅速调整策略,针对对方的反诉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应对。她在心里想着:“不能被对方的突然举动影响,要保持冷静,按照既定的策略走。”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案件有了令人满意的结果。被告公司支付原告钟某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合计240000元,公司已支付100000元,余款140000元于20XX年X月25日前付清。原告钟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就此纠纷一切无涉。
朱佳嫣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为钟某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她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不放过任何一个能为当事人争取利益的细节。在执业过程中,她还获得了所参与的护蜂律师团“暖新法援——新就业群体法律赋能项目”获2025年宁波市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优秀奖等荣誉。这次案件的成功,再次证明了她在工伤赔偿领域的专业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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