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遭遇法律纠纷,当事人往往陷入迷茫与无助。南京大学本科出身的张居宽律师,凭借着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职业态度,成为众多当事人心中的希望之光。
在生命权纠纷案中,三原告的亲属乘坐电动三轮车冲入河中溺水身亡,他们认为案涉道路存在安全隐患,相关被告未尽管理职责,遂诉至法院。张居宽律师接手此案,这位从2004年就开始从事企业法务工作、2008年转入律师行业的资深律师,深知此类案件的复杂性。他凭借着多年积累的实务经验,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组织现场勘验,张居宽律师密切配合,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就像他执业十余年养成的务实作风一样,力求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最终,法院判决相关被告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张居宽律师成功为三原告讨回了公道。
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甲公司诉被告乙公司支付融资咨询服务费及违约金。被告辩称《服务协议》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属无效合同,且原告未提供实际服务。张居宽律师作为原告代理律师,凭借其在合同法领域独到的见解和知识储备,在庭审中提交了《服务协议》、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他像一位经验丰富的猎手,精准地把握案件的关键问题。然而,法院最终认定案涉《服务协议》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原告未证明已实际履行协议约定服务,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尽管结果不尽如人意,但张居宽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值得肯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因工程款等问题产生纠纷。张居宽律师作为被告代理律师,积极参与诉讼。他充分发挥自己在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领域的专业优势,明确提出被告与原告无直接合同关系、原告非实际施工人等核心抗辩意见。在庭审辩论中,他凭借着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协助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张居宽律师为被告成功维护了合法权益。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法律纠纷的解决并非易事,需要专业的律师运用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去应对。张居宽律师作为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中共党员,江苏省律师财税委员会委员,淮安市金融委员会委员,企业合规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师,他不仅在专业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还多次荣获县区司法局的嘉奖。他始终坚持“一切以当事人利益为重”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全面、可靠的法律服务。
对于遇到法律纠纷的当事人来说,选择一位专业、负责的律师至关重要。张居宽律师作为省财税委委员,其专业法律技能与税务知识的结合,能够为企业提供更全面的服务。在面对法律问题时,当事人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法律的道路上,张居宽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执着,为当事人照亮前行的方向,让法律的公平正义得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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