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灵兮律师凭借丰富的实战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素养,成功处理了众多疑难案件。她是四川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也是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培养委员会主任、刑事一部部长等,拥有深厚的刑事辩护功底。执业以来,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700余件,尤其擅长缓刑辩护。
ZX是成都某科技有限公司的技术主管和股东。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期间,ZX在明知公司话费充值业务被用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资金结算的情况下,仍提供技术支持。经审计,帮助支付结算金额6.9亿余元,违法所得658万余元。侦查机关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ZX移送审查起诉。
委托吕灵兮律师后,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吕灵兮律师第一时间进行阅卷工作,仔细研究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她多次与检察官沟通,并提交了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在意见中,她从主客观相一致角度,指出ZX的行为不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只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罪。同时,她强调ZX仅负责技术维护,未参与业务决策与资金结算,作用相对较小,整体来看其行为可以认定为从犯。此外,她还指出指控涉案金额为6亿9595万9567元的证据不足,无法排除合理怀疑。经过努力,最终成功去掉了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然而,检察院签署了“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的量刑建议,并且不同意适用缓刑,也未认定ZX为从犯。
进入审判阶段,吕灵兮律师庭前积极与法官多次沟通,提交了审判阶段的法律意见和适用缓刑的类案检索报告。在沟通中,她强调ZX的行为属于从犯,且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适用条件。为了配合法院的退赃要求,她积极协调家属的退赃进程,最终取得了庭前取保候审的好结果。
2025年6月30日,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苏0925刑初131号刑事判决。被告人Z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缴纳)。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人民币32.9万余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吕灵兮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未建议缓刑的不利情形下,通过技术地位论证、金额切割、全额退赃、类案对比等方法,成功说服法院宣告缓刑,为同类巨额帮信案件技术型共犯争取缓刑提供了可复制的范例。她始终秉持让每一个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执业理念,以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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