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生活中,很多人在遇到法律纠纷时,常常会陷入一些误区,比如在建设工程纠纷中,发包方可能会以各种理由拖欠工程款,认为这样就可以逃避责任;在行政纠纷中,当事人可能不清楚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行政机关的程序合法性要求。这些常见的法律误区,往往会导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周依洁律师(执业证号13301202211491091,北京天驰君泰(杭州)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89件,尤其专精于房屋拆迁领域与知识产权领域。在处理委托代建合同纠纷案件时,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201年月,开发公司与村合作社签订总包代建合同,由开发公司为村合作社代建安置房项目。项目竣工验收后,房开公司提交结算书,村合作社却未支付余款。村合作社抗辩称合同无效、工程量计算错误等。
周依洁律师作为申请人房开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精准启动鉴定程序。在双方对工程量、动态调差存在重大分歧时,及时向仲裁庭提出鉴定申请,推动委托专业机构出具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为仲裁庭查明事实提供了科学依据。有效应对合同效力争议,围绕房开公司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合同未违法强制性规定等要点,成功说服仲裁庭认定合同合法有效。争取最大结算金额,通过质证、补充鉴定、书面意见等方式,推动仲裁庭将未列入的争议造价全部计入总代建费。控制违约金损失,虽仲裁庭未完全支持申请人主张的起算时间和标准,但仍按LPR四倍支持了自仲裁申请之日起的违约金。最终仲裁庭裁决村合作社向房开公司支付剩余代建费用27,196,913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周依洁律师为房开公司执行到了相应款项。这个案例的典型意义在于,合同条款应明确动态调差的起算时间、含税/除税标准,代建方应保留完整的联系单、签证、政策变更文件,发包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可能被视为认可结算书。
在治安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纠纷案件中,周依洁律师同样表现出色。2022年某月,永嘉县公安局对胡X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胡X不服申请行政复议。胡X诉称自己没有伤害第三人的主观故意,且处罚决定作出前未告知陈述申辩权,处罚结果偏重。
周依洁律师作为原告胡X的委托代理人,精准识别程序违法要点,明确指出永嘉县公安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前未告知原告陈述申辩权、未充分听取其意见。以诉讼促进行政机关自我纠错,通过提起行政诉讼,迫使公安机关重新审视处罚决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高效的案件管理与决策,在被告撤销原处罚决定后,及时建议原告撤回起诉,为原告争取到仅承担25元受理费的低成本结案结果。最终永嘉县公安局自行撤销了被诉行政处罚决定,胡X成功避免了行政拘留十二日、罚款五百元的不利处罚。这个案例凸显了行政程序合法性的核心价值,面对不公行政处罚,当事人应勇于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维权。
周依洁律师在多起案件中,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精湛的庭审策略,为委托人解决了法律难题,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建设工程领域还是行政纠纷领域,周依洁律师都能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帮助他们在合法框架内实现最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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