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彩霞律师是上海浦望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主任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00件,在刑事辩护、家事与房产纠纷、公司商事、社区治理等多个领域都有丰富的经验。下面通过几个案例来展现她的专业能力。
先看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原告A受雇于被告B,在被告C的房屋内进行拆除作业时受伤。原告起诉要求B赔偿损失,并要求房主C及装修负责人徐X承担选任过错责任。C辩称自己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且原告自身违规操作,应承担主要责任。于彩霞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她通过举证原告擅自改变工作内容、自身操作不当等事实,成功将原告自身责任比例提升至45%,从而把房主C的过错责任降至10%,远低于原告最初主张的30%。同时,C此前已垫付原告20,400元,经律师梳理本案后,当事人以“垫付款归原告所有、不要求返还”为条件,换取原告书面放弃后续费用追索权。针对原告依据非工伤标准自行委托鉴定得出的伤残结论,律师申请法院重新鉴定,最终认定不构成伤残,为C避免了约17.8万元的损失。此外,律师明确指出C与施工方B之间系承揽合同关系,非共同侵权,不应承担连带责任。最终法院判决B赔偿原告63,620.42元(扣除已垫付32,500元后实际支付31,120.42元);C已垫付的20,400元归原告所有,无需另行支付;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再看劳动合同纠纷案。A与某传媒广告公司、某文化传媒公司因追索劳动报酬发生争议,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A及两公司均不服,分别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两案合并审理。于彩霞律师在诉讼中积极与对方沟通。这个案件的难点在于双方均提起诉讼,互为原被告。律师协助当事人制定统一的应诉和调解策略,避免了程序上的被动。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确认A与其中一文化传媒公司的劳动关系于2026年4月30日协商一致解除;两公司共同于2026年4月30日向A支付各项费用调解款共计31万元;A自愿放弃其他诉请,双方就工作期间全部争议一次性解决,今后无涉;案件受理费由双方各承担5元。通过调解方式结案,使当事人无需经历漫长的诉讼和执行程序,快速获得确定的经济赔偿,降低了诉讼不确定性和时间成本,还争取到了较高赔偿金额,实现了争议一次性终结,节省了诉讼成本。
最后是股权转让纠纷案。2025年1月7日,原告A(名义股东)与被告B(实际出资人)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约定B委托A代持某无人机运营公司30%的股权(出资额3万元)。2025年5月27日,双方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A将代持的30%股权作价1元转让给B,B应在7日内支付转让款并配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B未配合办理变更手续,A遂诉至法院。被告B辩称股权实际系为其父C代持,股权代持协议系伪造,且股权转让附有条件,其他股东已行使优先购买权,协议条件未成就。于彩霞律师通过强调被告已确认签名真实性,且双方后续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等实际履行行为形成印证,使法院认定协议有效。公司其他股东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律师据此主张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排除了被告的关键抗辩理由。律师合理主张股权变更登记,同时未盲目坚持要求法院介入公司内部自治事项,避免了不必要的诉请被驳回。最终法院判决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将A持有的30%股权变更登记至B名下;驳回A要求变更公司章程等诉讼请求。通过胜诉判决,原告成功将代持股权转回实际出资人名下,免除了作为名义股东可能承担的出资补足、公司债务等潜在法律风险。
于彩霞律师在这些案件中,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解决了诸多难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不仅在法律业务上表现出色,还积极投身基层社区法治建设,参与公益法律服务,践行着自己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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