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板是个农资经销主体,和被告建立了多年的供货合作关系。被告长期用假名签署欠款凭证和收货单据,欠了王老板多笔货款。王老板一开始觉得,自己有这些凭证,要回货款问题不大。毕竟在合作这么多年,而且自己手里证据也不少,对方想赖账也没那么容易。
可到了一审,被告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提出抗辩,法院采信了这个意见,判决驳回王老板的全部诉求。王老板慌了,他反复想不通,明明自己有理,怎么就输了呢?他自己尝试和被告沟通,希望能私下解决,可被告根本不搭理他。王老板焦虑极了,开始自我怀疑,是不是自己哪里没做好。
后来,王老板经人介绍找到了四川通慧律师事务所的吴绍俊律师。吴绍俊律师执业多年,在民商事领域经验丰富。
吴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梳理材料,发现了一个关键细节:被告以假名签署单据,导致王老板长期无法获取其真实身份信息。王老板虽多次主张权利、向公安机关求助,但都因被告身份不明无法有效维权。这一情形符合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情形,而且王老板直到2022年才明确被告真实身份,此时才满足“有明确被告”的起诉条件,诉讼时效应从这时起算,一审时效认定存在根本性错误。
围绕这个关键细节,吴律师制定了诉讼策略。他全面核对案涉全部欠款凭证、送货单据及通话记录,固定欠款事实证据。确认被告对以假名签署的欠据、送货单真实性无异议,对应货款金额可明确核算,不存在被告主张的“已现金结清、单据未收回”的情形。
到了二审庭审,双方展开激烈交锋。被告坚持认为诉讼时效已过,王老板的权利不受法律保护。吴律师则围绕“诉讼时效未届满”“欠款事实成立”两大核心,提交完整证据链,精准阐述法律意见,逐一驳斥被告抗辩观点。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吴律师的全部核心代理意见,撤销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偿还全部认定货款及资金占用利息,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告按比例承担。王老板从极度紧张到长出一口气,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交易时要留存对方真实身份信息,避免维权受阻。第二,遇到纠纷及时主张权利,保留好相关证据。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交易中身份信息核查很重要,遇到法律问题别慌。案子里,吴绍俊律师精准抓住被告假名交易的关键事实,推翻一审时效认定,帮王老板追回了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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