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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以为要判刑,未成年人盗窃案最终获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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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3 · 163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潘鹏飞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539人 执业9年
律所:北京市盈科(常州)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4201710288130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9905195658
代表案例:17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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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未成年人盗窃案,涉案金额5039元,家属原以为孩子会被判刑。潘鹏飞律师自2017年执业,此前承办过166件刑事案件。他多次与检察院沟通,提交了2份法律意见书。最终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原以为要判刑,未成年人盗窃案最终获不起诉

一位未成年人王某某(文中均为化名),因一时糊涂走上了盗窃的道路。王某某家庭并不富裕,初中文化且无业,由于缺乏正确的引导和教育,在20XX年X月XX日,他在常州市XX区通过拉车门的方式盗窃了车内的香烟和手串,赃物价值共计人民币5039元。案发后,王某某很快被警方刑事拘留,随后取保候审。其家属心急如焚,四处寻求帮助,希望能为孩子争取一个好的结果,于是找到了北京市盈科(常州)律师事务所的潘鹏飞律师。

潘鹏飞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刑事辩护经验。他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6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秉持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穷尽一切合法手段维护当事人最大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专注于刑事辩护近十年,精于从细微处发现辩点,善于与办案机关进行专业、有效的沟通。

接手案件后,潘鹏飞律师第一时间会见了王某某。在多次的会见中,他详细了解了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王某某的作案动机、过程以及案发后的表现等。同时,他还与王某某的家属进行了深入沟通,了解王某某的成长环境和家庭背景。通过这些工作,潘鹏飞律师发现王某某作案时系未成年人,且在案发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这些都是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

为了给王某某争取最好的结果,潘鹏飞律师多次前往检察院,与承办检察官进行沟通。他详细阐述了王某某的具体情况,强调王某某犯罪情节轻微,且具备帮教条件。同时,他还向检察院提交了2份法律意见书,从法律和事实的角度,为检察院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意见。在法律意见书中,潘鹏飞律师引用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充分论证了对王某某不起诉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经过潘鹏飞律师的不懈努力,最终江苏省常州市XX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了他的意见。检察院认为王某某实施盗窃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作案时系未成年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依法可以免除刑罚。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等规定,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

这个结果让王某某及其家属喜出望外。王某某的家属感激地说:潘律师很专业,为孩子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他不仅在法律上给予了我们专业的指导,还在心理上给予了我们安慰和支持。潘鹏飞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为未成年人的未来撑起了一片蓝天,也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温度和正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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