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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结算未开票抗辩下的证据链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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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3 · 194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杨国鹏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506人 执业14年
律所:四川融亦融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13201210648747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160020403
代表案例:7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杨国鹏律师 四川融亦融律师事务所主任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9年公司运营法律实务和律师的工作经历,擅长民商刑事、经济纠纷的诉讼及非诉讼代理,在公司运营治理、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不正当竞争等法律事务,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能够在公司治理风险、股权激励、资本运作实施等方面,准确把握客户需求,系统识别法律风险。拥有多年诉讼经验,诉讼案件类型多,业务地域广,为客户提供法律领域的专业服务。 先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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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建材行业买卖合同纠纷中,被告以未办理最终结算、原告未全额开票为由,主张付款条件未成就,拒绝支付剩余货款。杨国鹏律师精准梳理案件证据,形成完整举证体系,并从法律角度专业抗辩。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全部拖欠货款及相关费用。
未结算未开票抗辩下的证据链梳理

20XX年,在成都市XX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一起建材行业买卖合同纠纷正在审理。被告方律师以“未结算、未全额开票”为由,坚称付款条件未成就,拒绝支付剩余货款。坐在原告席的杨国鹏律师表情镇定,有条不紊地从文件袋中拿出一沓证据材料。

杨国鹏律师2012年开始执业,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是四川融亦融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兼主任,专注于民商刑交叉、公司治理及知识产权领域。

此次案件中,原告A是一家建材经营企业,与被告A签订多份购销合同补充协议,原告依约供货,但被告仅支付部分货款,剩余数万级别货款未付。双方就货款抵扣、结算及开票义务无法达成一致,被告以此拒绝付款。

杨国鹏律师接案后,首先对案件证据进行了精准梳理。他收集了购销合同、补充协议、供货汇总表、材料收料凭证、付款记录等关键证据,并将这些证据有效整合,形成了完整的举证体系。同时,针对被告“未结算、未全额开票”的抗辩理由,杨国鹏律师结合《民法典买卖合同相关规定,从合同主要义务与附随义务的区分、结算依据的认定等角度进行专业抗辩,明确指出开票义务并非付款的前置阻却条件。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材料收料凭证可作为月结算依据,结合付款记录足以认定未付金额,原告的起诉可视为要求总结算的行为,开票义务不得阻却付款这一买卖合同主要义务,被告的抗辩理由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A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A限期支付拖欠的全部货款,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相关费用。

在日常工作中,杨国鹏律师处理完每一个案件后,都会对证据梳理和法律抗辩等方面进行复盘总结。在后续一起类似的买卖合同纠纷中,他运用之前积累的经验,快速梳理证据,提出有力抗辩,再次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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