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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律师的水泥买卖欠款胜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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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2 · 155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杨杭川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72人 执业9年
律所:四川三才(盐边)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04201810062676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982340279
代表案例:8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擅长民事案件、刑事案件、人身损害赔偿,合同事务,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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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四川三才(盐边)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杨杭川,2017年开始执业,专注于合同纠纷、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婚姻家事等领域。在一起水泥买卖欠款案中,他抓住关键突破口,帮助原告实现百余万元债权全额胜诉。
专职律师的水泥买卖欠款胜诉案

杨杭川是四川三才(盐边)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他现担任9家攀枝花、丽江及周边区县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客户涵盖矿业、工贸、煤矿、餐饮等多个行业。

杨杭川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期间,接触到的企业合同纠纷类型,与他代理合同纠纷案件有一定重叠。他所在的四川三才(盐边)律师事务所,为他处理各类案件提供了坚实的专业支持。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水泥买卖欠款案中,原告A与被告某建筑公司签订水泥购销合同,被告书面指定专人负责水泥采购、对账及结算事宜。原告依约足额供应水泥并开具增值税发票,被告仅支付少量货款后,拖欠百余万元尾款拒不支付。经被告指定人员签字对账确认欠款金额,被告却以“对账人离职、未正式结算、涉嫌串通虚构货款”等理由拒付,原告委托杨杭川律师提起诉讼。杨杭川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最终,法院生效判决明确认定:对账人员系被告合同指定的项目结算负责人,签字对账具备合法法律效力,被告全部抗辩均无事实与证据支撑;原告已完整履行供货、开票、交付等全部合同义务,被告逾期付款已构成违约。被告向原告支付全部剩余货款百余万元,并支付法院依法调整后的违约金十余万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近两万元全部由被告承担。杨杭川律师在民间借贷等领域也有着出色的表现,他凭借专业能力,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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