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州的司法实践中,法院处理合同纠纷案件时,普遍会积极推动调解工作。法院立案后,会在审理过程中主动组织各方进行协商,试图找到一个让各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这种方式有助于快速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也有利于维护当事人之间的合作关系。
有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家具配件公司与被告家具公司、被告自然人存在买卖合同货款纠纷,原告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拖欠货款。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按照当地处理合同纠纷的习惯,依法主持调解,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组织协商解决方案。这类案件的处理,需要律师熟悉法院的调解流程和方式,以便更好地为当事人争取权益。卢融融律师所在的北京市中闻(苏州)律师事务所接手此案后,作为专注合同纠纷领域的律师,卢融融积极配合法院的调解工作。他仔细研究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在调解过程中,依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为原告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同时,他也积极与被告进行沟通协商,争取在双方都能接受的范围内达成一致意见。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二被告分期支付原告货款103399元;若逾期付款,原告可按货款加违约金、保全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原告放弃其他诉求,纠纷一次性了结。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保全费由原告负担。法院确认协议合法有效,双方按约履行。在处理合同纠纷之余,卢融融律师在劳动争议领域同样注重本地司法实践的地域特点。在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中,他也能根据当地法院的审理习惯,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帮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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