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工伤赔偿仲裁案件中,仲裁委有着特定的审查习惯。对于劳动关系的认定,会综合考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合同签订、报酬支付、管理关系等因素。若用人单位将工程分包出去,需证明分包行为合法有效,且劳动者知晓并接受分包方的管理,否则仍可能认定其与劳动者存劳动关系并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工资标准方面,若用人单位拒不提供详细工资构成,仲裁委倾向于采信劳动者提供的合理证据来确定工资标准。
曾有环卫车司机入职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工作时因交通事故受伤被认定为工伤。该公司虽缴纳社保,但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及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司机委托广东鹏瑞律师事务所的梁广宇律师代理此案。按照当地仲裁委的审查习惯,此类案件需明确劳动关系、工伤保险责任及工资情况。梁广宇律师作为专注劳动纠纷领域的律师,指导司机梳理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证明、工伤认定材料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证据,明确仲裁请求。
仲裁审理时,公司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也未提交书面答辩及证据材料。梁广宇律师围绕案件事实,结合相关证据,主张双方存事实劳动关系,公司未履行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对于工伤保险待遇,指出公司需协助申领基金支付部分;对于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强调公司未法定期间签订书面合同的违法性,要求其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最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采纳了梁广宇律师的代理意见,裁决公司支付司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等。处理劳动纠纷之余,梁广宇律师工伤索赔领域同样注重本地司法实践的地域特点,帮助众多劳动者维护了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