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卫军是湖南廖香明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服务地区为惠州惠阳,办公地址在惠阳区清泉城市广场8-1002。他毕业于湘潭大学,执业以来长期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参与大量诉讼与非诉法律事务,在合同事务、婚姻纠纷、侵权纠纷等领域都有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专精于婚姻家事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刑事辩护等细分类型上也经验丰富。
张卫军秉持着“每个案件背后,都是一个人生。正义的实现不仅依靠经验,更取决于态度与投入”的执业理念,以全情投入、细致审查每一个案件为己任,坚持从证据与程序入手,在法律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最优权益。他风格鲜明,不套路,分析一针见血;高效率,企业级案件管理,进度实时同步;强实战,擅长以谈判和解降低客户成本。
在一个公司注销索赔的案件中,原告段X与深圳XX公司签订《汽车买卖协议》,支付全款购车后转售,结果车辆因公司未清偿贷款被抵押权人扣走,段X需向下游买家承担赔偿责任。可准备起诉时,发现公司已注销。张卫军接受委托后,意识到以公司为被告会面临“无责任主体可诉”的困境,迅速调整策略,将目标锁定在股东赵X、孙X身上。他通过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调取工商内档资料,发现股东未实缴出资、违法减资、未经清算即注销等关键事实。他援引相关法律规定主张股东责任,面对被告孙X委托律师的抗辩,紧扣核心证据有力驳斥,最终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赵X、孙X赔偿原告购车损失及资金占用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也由两被告负担。
还有一起公司搬迁引发的劳动争议案。申请人廖X因公司搬迁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并申请仲裁,要求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张卫军接受被申请人委托后,确立分层次抗辩策略。对于经济补偿金,引导被申请人接受基础事实,将焦点集中在计算年限和基数上;对于年休假工资,祭出“仲裁时效抗辩”武器,成功将申请人的年假诉求时间跨度从近七年压缩至一年半以内。最终,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清溪仲裁庭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和部分未休年休假工资,申请人诉求被整体减损约60%。
在离婚抚养权变更案中,原告谢X起诉要求变更女儿抚养权。张卫军接受被告李X委托,确立应诉策略。他没有盲目提交大量证据,而是聚焦三个关键维度:呈现女儿随奶奶在惠州生活的事实;引导原告自认缺乏实际抚养经验;协助被告促使女儿表达想跟爸爸生活的真实意愿。针对原告主张逐一驳斥,最终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张卫军就这样凭借着专业能力和独特的办案风格,在一个个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着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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