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涵是山东青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3702202410851769,自2024年执业以来,服务区域主要为山东青岛。他承办了多起复杂案件,展现出专业能力。
在郑某缅北回流诈骗案中,案件涉案人数多、案情复杂。王涵结合当事人从犯、未成年、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为其成功争取到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八千元的从轻判决,大幅减轻了刑罚。
在关某介绍卖淫案里,王涵精准梳理证据瑕疵,提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最终关某获不起诉决定,无案底。
周某涉嫌帮信罪一案,当事人被取保候审且面临刑事追责风险。王涵深入审查主观明知、涉案流水、证据链完整性,提出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低的辩护意见,成功促成解除取保候审、全额退还保证金,案件走向撤案或不起诉,当事人无案底。
在尹某盗窃案中,王涵深挖自首、退赃、谅解等从轻情节,法院采纳全部辩护意见,尹某获得缓刑一年、当庭释放的理想结果。
还有一起帮信罪案件,当事人出借多张银行卡等给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涉案流水近60万元,情节较重,面临有期徒刑实刑风险。王涵担任值班律师全程指导,抓住当事人主观明知程度有限、获利微薄等从轻突破口,确立以认罪认罚为核心的轻罪辩护策略。他耐心向当事人释法,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为当事人争取到拘役五个月、可适用缓刑、罚金三千元的轻缓量刑建议。
在入户盗窃未遂刑事案件中,王涵梳理出当事人入户盗窃未遂、未窃得财物等情况,制定“认罪认罚、从轻处罚、精准量刑”策略,指导当事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他细致讲解法律后果,与检察机关沟通阐述从轻情节,为当事人争取到拘役四个月、罚金二千元的轻缓量刑建议。
另外一起帮信罪案件,当事人因出借银行卡被立案侦查并取保候审。王涵研判案件后制定办案策略,多次与办案机关沟通,提交专业法律意见,最终公安机关采纳意见,解除取保候审、退还保证金,案件无后续追责。
王涵律师执业以来,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持续处理同类案件,为众多当事人成功化解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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