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某开发商在工程项目中使用建材产品,被诉商标侵权。原告要求其拆除侵权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24万元。江苏大仁律师事务所的王丹律师代表开发商提出抗辩,指出开发商采用“包工包料”方式发包工程,与侵权产品无直接合同关系,且已尽审查义务,符合合法来源抗辩条件。最终二审法院虽认定开发商构成“销售”行为,但支持合法来源抗辩,免除了开发商的赔偿责任和已交付小区产品的拆除义务。王丹律师的专业代理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了合规指引。
南通睿公司认为海门XX某纺织品厂生产、销售的“中空透气坐垫”侵害其外观设计专利权,将其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要求停止侵权、销毁库存及模具,并赔偿经济损失82万元。王丹律师代表纺织品厂提出抗辩,指出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在坐垫前端中部设计上有明显区别,该区别对整体视觉效果影响显著,未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一审法院采纳了该观点,驳回了睿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睿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王丹律师继续代表纺织品厂,除坚持不侵权抗辩外,还提出现有设计抗辩和合法来源抗辩。二审法院认定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不相同也不近似,未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维持原判。王丹律师精准的侵权比对分析和多维度抗辩策略,为纺织品厂避免了巨额经济赔偿和潜在诉讼风险。
在知识产权纠纷频发的当下,企业遇到商标、专利侵权纠纷时,需要专业律师的帮助。王丹律师凭借其理工科+法学复合背景,持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兼具技术分析与法律实务双重能力,能够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企业制定有效的抗辩策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商标侵权还是专利侵权案件,王丹律师都能以专业的能力和负责的态度,为企业化解危机。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