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婚姻家事法律问题。比如,在抚养权争议案中,男女双方因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女方起诉要求获得孩子抚养权、抚养费及损害赔偿金,男方则坚决主张孩子由己方直接抚养;在千万级别墅退房款争议案中,离婚后合作购房退款引发纠纷,对方依据约定不明的协议主张退款属子女财产,拒不返还我方出资款。
大多数人遇到这类问题,可能会以为按照常规思路,提供一些基本证据就能解决。比如在抚养权案件中,以为只要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就可以获得抚养权;在退房款争议案中,认为有出资证明就能拿回款项。但实际上,这些常见答案根本走不通。在抚养权案件中,仅证明抚养能力是不够的,还需考虑孩子的成长环境等因素;在退房款争议案中,协议约定不明使得出资证明不足以解决问题。
广东国龙律师事务所的邓晓莉律师接手案件后,没有急于给出方案,而是重新定义问题。在抚养权案件中,将问题拆分为孩子成长环境的稳定性、双方抚养能力对比、女方主张的抗辩等几个独立的小问题。因为只有明确这些小问题,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证据收集和辩论。
解决第一个子问题,即固定孩子的成长环境。邓晓莉律师收集孩子自婴幼儿期起长期随男方及祖父母共同生活近5年、已形成稳定成长环境的证据,包括孩子在当地就读幼儿园、多次获奖、生活照料稳定、祖辈全力协助抚养等。这些证据为后续主张孩子由男方抚养提供了有力支持。
第一个问题解决后,第二个问题的突破口就出现了。针对女方提出的“隐瞒疾病、环境不利、损害赔偿”等主张,邓晓莉律师从法律与事实上进行抗辩,举证男方具备稳定收入、住房条件优越、照料便利,符合长期抚养现状。
在千万级别墅退房款争议案中,邓晓莉律师全面梳理离婚协议、抚养协议、银行流水、仲裁裁决、生效判决等全案卷宗,精准论证案涉别墅为离婚后合作购房,出资款属双方个人财产,不属于抚养协议中约定不明的“共同财产”范畴,更非子女财产。
最终,在抚养权争议案中,法院采纳邓晓莉律师代理意见,准予双方离婚,婚生儿子由男方直接抚养,抚养费由男方自行承担,驳回女方关于抚养权、损害赔偿金的全部诉讼请求;在千万级别墅退房款争议案中,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判令对方向我方返还退房款321万余元,并支付相应利息。邓晓莉律师执从业十五载,专注婚姻家事细分领域,经手海量家事诉讼与非诉案件,在处理这类法律问题上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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