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以下简称“房开企业”),一直以来经营状况良好。2018年,房开企业与一家具有合法施工资质的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施工企业”)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施工企业负责房开企业一个重要项目的建设。合作前期,双方按照合同约定有序推进项目,房开企业也按照工程进度支付了相应的工程款。
到了2020年,项目接近尾声,但由于施工企业一直未向上诉人提供任何施工资料,导致该工程项目未能办理竣工验收,更无法进行工程审计工作。按照合同约定,最后一期工程款付款条件是“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审计完毕后三个月内支付至百分之九十五”,此时付款条件并未成就。然而,施工企业却在明知付款条件未成就的情况下,开始了一系列恶意诉讼和财产保全行为。
施工企业先是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金额为百余万元。之后在第一次起诉及申请诉讼保全时,金额变更为另一数值。该案撤诉后第二次起诉并申请保全时,金额又再次变更。在最后一次提起的诉讼及保全中,其主张的金额又有不同。而且,施工企业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虚构情况紧急的证明,未按法律规定时限在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当房开企业账户即将解冻时马上提起诉讼并通过诉中保全的方式继续查封账户。在第一次诉讼审限即将届满时为达到继续冻结账户的目的申请撤诉,并仅时隔几日提起第二次诉讼并申请第二次诉讼财产保全。这些行为导致房开企业的银行账户被冻结长达三年之久。
账户被冻结后,房开企业的资金流转受到严重影响,无法正常出售房屋回笼资金,自有资金也无法正常流转。由于不能在短时间内另行筹措资金缴纳土地出让款,房开企业构成违约,被迫向有关部门支付了二十余万元的违约金。房开企业多次与施工企业沟通,希望能解决问题,但施工企业态度强硬,坚持冻结账户。房开企业无奈之下,只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在一审、二审、再审中均败诉,企业陷入了绝望的困境。
就在房开企业感到无助时,有人向他们推荐了贵州贵漂律师事务所的沙璇律师。沙璇律师从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从事法律工作12年,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及民商事诉讼案件上千起,擅长各类典型疑难法律事务,尤其在民商事执行领域经验丰富。她还是贵阳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贵阳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
沙璇律师在了解案件情况后,指出施工企业在提起诉讼及申请保全时,从未抱有认真审慎的态度,对案件具有极强的随意性,该行为明显属于滥用诉讼权利,主观上具有明显的过错。她还提到,作为贵阳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她对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案例非常熟悉,能够精准识别案件中的法律风险。房开企业听了沙璇律师的分析后,觉得找到了希望,当场决定委托她代理案件。
沙璇律师接手案件后,重新梳理了所有证据,发现施工企业在申请保全时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她利用自己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知识,从多个角度进行论证,证明施工企业的恶意保全行为给房开企业造成了实际损失。在庭审中,沙璇律师据理力争,最终说服了法官。
最终,法院判定施工企业的财产保全行为存在过错,应赔偿房开企业因错误冻结资金账户造成的经济损失二十余万元,并按照同期LPR计算损失直至全部款项还清。房开企业成功挽回了损失,避免了更大的经济危机。
沙璇律师提醒广大企业,在签订合同和进行商业活动时,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在遇到纠纷时,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遭遇恶意诉讼和财产保全,不要轻易放弃,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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