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某某是一位从事玻璃、门框等材料供应的商人。2019年,被告石某某、遵义市某机电有限公司、谢XX因公司经营需要,向余某某采购相关材料。余某某按照约定,及时供货并开具了发票。在合作初期,双方的交易还算顺利,余某某也没太在意合同的一些细节,觉得大家都是诚信做生意,按时付款是理所应当的。
然而,到了2020年,情况急转直下。三被告开始拖欠货款,余某某多次催要,却始终没有结果。2020年XX月XX日,经结算被告谢XX出具了198000元的欠条。之后,三被告仅仅支付了23000元,剩余的175000元就像石沉大海,无论余某某怎么催,三被告都拒不支付。
余某某心急如焚,他多次找三被告理论,希望他们能尽快付款。但被告们要么以各种理由推脱,要么直接表示没有支付能力。被告谢XX甚至辩称自己只是进行了对账行为,不应该承担付款责任。余某某陷入了困境,货款收不回来,自己的资金周转也出现了问题,他感到十分无助和焦虑。
在朋友的推荐下,余某某找到了贵州尹泽律师事务所的李光伟律师团队。李光伟律师从2014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千件,尤其擅长合同类纠纷。当余某某向李律师团队讲述完事情的经过后,李律师一句话点醒了他:“我们可以从公司性质和被告之间的关系入手,来确定责任主体。”余某某一听,觉得有道理,当场决定委托李律师团队代理此案。
作为第六届省律协民事专委委员,李光伟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资源。接受委托后,他带领团队全面梳理交易往来证据。结合案涉公司为自然人独资企业以及被告间的夫妻关系,精准认定三被告均为案涉债务的责任主体。庭审中,对方公司法务听说接手的是经验丰富的李光伟律师团队,态度明显软化。
李律师团队向法院提交了欠条、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企业信息等关键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这些证据充分证明了买卖关系、欠款事实以及各被告的责任关联,有力地反驳了被告的抗辩理由。同时,律师紧扣法律规定,精准主张货款本金及符合法律标准的逾期付款损失。此外,律师还合理申请诉讼财产保全,保障了后续判决的执行可行性,积极把控诉讼流程,让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最大限度降低了原告的维权成本。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原告方的全部核心主张。依据《民法典》《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判决三被告连带支付原告货款175000元,并自2020年XX月X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LPR加计30%支付逾期付款损失至清偿之日止,同时判令三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余某某成功追回了拖欠的货款并获赔逾期损失。
李光伟律师提醒大家,在商业交易中,一定要重视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保留好相关的交易凭证,如合同、发票、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一旦发生纠纷,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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