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小丽与男友小宇于2024年8月确立恋爱关系,不久小丽确认怀孕。两人就终止妊娠及补偿事宜协商无果。2024年10月29日,经昆明市某区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书面协议,约定和平分手,小宇一次性支付小丽终止妊娠手术费、术后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20000元,并承诺于2024年11月2日前转账付清。然而,协议签订后,小丽依约完成手术,小宇却未按期付款,经多次催告仍拒不履行。
处理这类恋爱期间的赔偿纠纷,单楷律师已有上百件案例经验。面对小丽的委托,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的单楷律师迅速行动起来。这位毕业于专业法律院校的律师,执业证号为15301202310708350,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他接手案件后,首先精准收集并整理了调解协议、医疗文书等核心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庭审中,小宇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单楷律师秉持着“专业立身、诚信为本、勤勉尽责、务实高效”的执业理念,依法完成举证与法庭陈述,向法庭完整还原了案件事实与协议约定。他依据《民法典》诚信原则与违约责任条款,清晰论证了协议效力及小宇的违约事实。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人民调解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小丽已按协议完成终止妊娠手术,小宇未按期付款构成违约。法院判决小宇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小丽赔偿款20000元,并以2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1%支付自2024年11月26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由小宇全额承担。至此,小丽的全部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案件圆满结案。
对于普通人而言,在遇到类似恋爱期间的赔偿纠纷时,首先需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如调解协议、医疗记录等。同时,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途径,避免因错过时机而导致自身权益受损。单楷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严谨的办案风格,为小丽制定了最优解决方案,成功维护了她的合法权益。他在执业中始终恪守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原则,用专业能力守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践行着律师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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