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异常,备货与订单差距大
原告A与被告B签订某,约定原告按被告要求加工供应特定型号某材料,有效期至某年某月某日。在履行过程中,被告多次要求原告提前备货,还提供了年度生产计划及月度订单预测。原告据此采购大量原材料并加工成某某材料。然而,被告实际下达的订单量远低于其要求原告备货的数量,截至某年某月,原告处剩余某某材料共计182余吨,对应货款价值145万余元。原告多次发函要求被告提货并支付货款,被告却以自身某项目未能量产、资金困难等为由拒绝履行,并提议由原告自行寻找第三方消化库存,双方协商未果,原告委托赵治国律师提起诉讼。
梳理沟通记录,锁定违约关键事实
赵治国律师接手案件后,全面梳理双方之间长达一年多的电子邮件、微信聊天记录及对账单。从缔约之初开始,被告就要求原告根据其生产计划提前备货,后续还多次追加备货指令,但实际订单量严重不足。特别是被告在某年某月仍要求原告增加备货56吨,此后却未再下达相应出货订单,这一细节成为认定被告违约的关键事实。通过对这些书面沟通记录的细致梳理,律师清晰地还原了被告要求备货但未按计划下单的全过程。
固定库存证据,构建诉讼请求
为了固定库存数量及对应价值,律师协助原告整理历次库存统计表、入库记录、加工明细、某材采购凭证及现场库存照片、视频,并申请法院组织双方现场盘点,然而被告未到场。同时,通过微信记录证明被告工作人员曾多次接收原告发送的库存明细且未提出异议,有效反驳了被告对库存数量的质疑,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考虑到仓储费、利息等损失存在计算难度及举证风险,律师策略上优先主张某某材料本身的对价(按约定单价计算),同时保留其他损失的诉请。
申请财产保全,推动案件进展
律师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了被告相应价值的财产。这一举措迫使被告积极应诉,为后续判决履行创造了有利条件。在庭审中,律师围绕锁定的被告违约事实和库存证据进行充分论证,指出剩余某某材料系因被告要求原告备货但未下达足额订单所致,被告构成违约。
法院判决,成功追回货款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剩余某某材料系因被告要求原告备货但未下达足额订单所致,被告构成违约。原告主张的库存量xxxx千克真实有效,按照双方确认的下半年不含税单价计算,某某材料对价为1,288,054元。最终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某某材料款1,288,054元,并承担部分诉讼费及保全费19,736.7元;驳回原告关于仓储费、利息、律师费等其他诉讼请求。赵治国律师凭借对履行细节的精准把握和有效的诉讼策略,为原告成功追回了货款,维护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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