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建伟律师执业于新疆伊犁的新疆秉政律师事务所,执业年限超十年,核心执业领域涵盖建设工程、刑事辩护、经济纠纷、公司业务、婚姻纠纷等。接下来将详细还原三起不同类型案件,包括原告方的诉讼主张、举证依据与法律适用观点,被告方的初始诉讼困境与核心证据缺口,代理律师的全链条抗辩策略,庭审中的关键攻防交锋环节,法院最终判决结果,以及从本案中提炼的被告代理三条防御主线。
在承揽合同纠纷中,某建材厂与某建设公司霍尔果斯分公司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工程完工后双方产生争议。建材厂起诉要求分公司支付工程款161006.6元及违约金,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一审法院依据案外人张X签字的结算单判决分公司支付款项,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分公司面临的困境是结算未经授权、部分款项未抵扣。顾建伟律师提出三项上诉理由,一是张X签字结算的效力认定,二是已付款项应依法抵扣,案外人某公司代为支付的51628元应在总欠款中扣除,三是一审判决未超诉讼请求。二审中,律师提交新证据并充分论证,法院采纳其关于代付款抵扣的核心意见,将应付工程款从161006.6元改判为109378元,减少支付51628元。
劳动争议案中,曲XX于2010年入职某能源公司,2024年公司强行调岗,导致其工资降低且无法正常劳动。曲XX依据《劳动合同法》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等。仲裁委支持部分请求,公司不服诉至法院。公司称调岗系经营自主权、岗位取消合理、员工拒不到岗,主张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工资。顾建伟律师认为公司调岗无关联性、降薪明显、未协商、程序违法,曲XX因公司未提供劳动条件、未保障薪酬待遇被迫解除合同,公司应支付相应款项,且社保、公积金争议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法院全面采纳律师意见,判决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工资及未休年休假工资等。
民间借贷纠纷里,原告司X某向被告吐某某交付20万元,被告出具《收条》承诺还款。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未还,原告委托顾建伟律师代理诉讼。一审中,律师提交《收条》等证据证明借贷关系,被告抗辩款项为入股款。一审法院认定民间借贷关系成立,判决被告还款。被告不服上诉,主张仅凭收条不能认定借贷关系、款项系投资款。顾建伟律师答辩称《收条》有完整借贷合意与还款承诺,聊天记录与视频可印证,被告无有效证据证明款项为入股款,还款承诺并非附条件。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原告全额追回20万元借款。
从这三起案件可提炼出被告代理的三条防御主线:精准抓住案件改判关键点,用证据固定关键事实以实现减损;严谨论证相关行为的效力,稳定案件基础;准确适用法律,厘清责任边界,避免程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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