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闫某与梁某的离婚纠纷中,梁某自2017年无故离家七年音讯全无,闫某独自抚养女儿。闫某第一次起诉时,因证据不足被判决不准离婚。此时,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接受闫某委托。
张慧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他指导闫某系统收集证据。首先,调取报警记录,显示闫某曾多次报警寻找梁某;其次,收集水电缴费凭证,证明闫某独自居住的事实;再者,获取女儿学费记录,体现闫某独自承担抚养责任;最后,让女儿出具亲笔声明,描述父亲长期不在家的情况。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夫妻分居满一年以上且感情破裂。
法院公告送达并缺席审理此案,最终判决准予离婚,女儿由闫某抚养,梁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此案件表明,在涉及长期失踪的离婚纠纷中,通过系统收集报警记录、生活缴费凭证、子女相关记录等证据,可形成有效的证据链,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张慧律师在婚姻家事领域的专业指导,为当事人解决此类离婚纠纷提供了可借鉴的路径,有助于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离婚纠纷中涉及长期失踪情形时,实务存在证明夫妻分居及感情破裂的举证困难。张慧律师(2020年执业,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事、涉刑家庭婚姻财产处置)在代理闫某与梁某的离婚案时,指导闫某收集报警记录、水电缴费凭证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法院最终判决准予离婚,女儿由闫某抚养,梁某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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