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和非法经营犯罪不仅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对于涉事的当事人而言,更是可能改变其一生的命运。尤其是未成年人卷入此类案件,他们的未来充满了不确定性,可能因为一次错误的选择而背负沉重的枷锁,失去正常生活和发展的机会。
2024年5月至6月,未成年人段X在他人带领下,参与了贩卖美托咪酯电子X烟弹的活动,收取对价合计22400元。2024年7月9日,段X因涉嫌贩卖毒品罪、非法经营罪被随县公安局刑事拘留,随后变更为取保候审。2025年,案件移送随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段X和他的家人陷入了极度的绝望之中,他们深知一旦罪名成立,段X的人生将被彻底改写,不仅会留下犯罪记录,还会影响他未来的求学和就业。而且案件中涉及毒品犯罪,这在大众认知中是极为严重的罪行,段X及其家人感觉前途一片黑暗,不知该如何是好。
此时,湖北美佳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黎芳接受随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段X的辩护人。黎芳律师拥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的专业背景,深耕随州本地法律服务10余年,有着7年的执业经验,累计办结案件300+,在婚姻家事、劳动、交通事故等9大领域都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能精准处理各类常见及复杂纠纷。
在办理此案时,黎芳律师凭借10余年随州本地办案经验,精准把握本地司法尺度,迅速展开了工作。第一步,她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她敏锐地注意到涉案物质“美托咪酯”于2024年7月1日才被正式列管为毒品,而本案指控的贩卖行为发生于2024年5月至6月,彼时该物质尚未列管。曾经处理过多起复杂案件的经历让她知道,根据刑法“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原则,这是一个关键的辩护点。同时,她发现现有证据无法证实涉案烟弹的具体来源,也无法证实他人贩卖的美托咪酯电子X弹来自于段X,认定段X构成贩卖毒品罪的证据链条断裂。于是,她提出贩卖毒品罪证据不足,依法不应认定的辩护意见。
第二步,对于非法经营罪,黎芳律师全面挖掘从宽情节。她考虑到段X案发时系未成年人,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起次要、辅助作用,到案后如实供述,具有坦白情节,还自愿认罪认罚,并且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5700元。她依据这些情节,提出段X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的辩护意见。同时,她推动检察院开展社会调查,落实法律援助、法定代理人到场等制度,为不起诉奠定程序基础。
最终,检察院采纳了黎芳律师的辩护意见。对于贩卖毒品罪,因证据不足而不成立;对于非法经营罪,认定段X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黎芳律师秉持着“勤勤恳恳做事,认认真真做人。用心用情办案,做一名有灵魂的法律人”的执业理念,成功为未成年人段X避免了两个罪名的刑事追究,让他无犯罪记录,能够正常回归社会,实现了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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