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刑侦支队办公室里,气氛紧张。黄某某因冒充国办秘书某局局长,涉嫌招摇撞骗罪被立案侦查。原来,自2015年起,黄某某就开始冒充该身份,多次到多地参加活动收取专家费、参与饭局,还通过低买高卖白酒赚取差价,非法获利100余万元。
随着案件侦查的深入,问题愈发严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案后续审查起诉中极可能变更涉嫌罪名为诈骗罪。而按照《起诉意见书》载明的非法获利100余万元,已达到数额特别巨大标准,黄某某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就在黄某某及其家属陷入绝望之时,北京浩略律所的杨娜娜律师接手了此案。杨律师迅速展开工作,详细梳理指控的收取出场费与销售白酒非法获利100余万两部分犯罪事实。她发现,收取出场费的犯罪事实不成立,销售白酒部分除了一笔8万余元外,其他若干事实均不成立。
杨律师多次与检察机关沟通,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逻辑分析,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她的辩护意见,涉嫌罪名不变,犯罪金额认定为8.4万元,并给出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的量刑建议。
然而,到了法院审理阶段,法官认为该案社会影响大、获利数额多,检察院量刑意见偏轻。杨律师没有退缩,积极同法官沟通,提交认罪认罚具结书中未体现的部分案件事实属于被告人坦白,应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的法律意见。同时,她还积极促使被告人及家属向被害人退赔并获得谅解。最终,促成量刑建议未予调整,法院以黄某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普法提醒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会受到法律制裁,还会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在日常生活中,大家要保持警惕,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身份和承诺,避免陷入诈骗陷阱。
杨娜娜律师执业证号为11101202411787318,自执业以来,累计参与案件50余件,尤为专精于诈骗类案件。在这起黄某某招摇撞骗案中,杨律师凭借对案件的精准分析和与司法机关的有效沟通,成功为黄某某争取到轻判,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在这起案件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也为更多面临类似困境的当事人带来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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