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诈骗9823元,在校学生最终获附条件不起诉

诈骗9823元,在校学生最终获附条件不起诉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4 · 1837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王正兵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7年
律所:云南勇仁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03201910077339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211767389
代表案例:18个
律师优势: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学历高,著名政法院校法律专业毕业,办案经验充足,责任心强,资深律师。
更多>
导读:董某因参与网络诈骗,致使被害人损失9823元,被警方逮捕。可最终,检察院却对他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这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为何会有如此大的转变呢?
诈骗9823元,在校学生最终获附条件不起诉

董某是一名在校学生,此前从未有过违法犯罪记录。他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通过打开免提的方式,让诈骗分子与被害人通话,参与了电信诈骗。起初,董某觉得自己只是帮了点小忙,问题应该不大,心存侥幸。

然而,事情并没有他想得那么简单。2023年3月14日,董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云南省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刑事拘留,3月28日被执行逮捕。董某慌了,他没想到事情会闹得这么大,开始后悔自己的行为。他尝试向警方解释自己的情况,可情况并没有好转,他陷入了深深的焦虑和自我怀疑中。

后来,董某的家人经人介绍,找到了云南勇仁律师事务所的王正兵律师。王正兵律师执业多年,在刑事犯罪领域经验丰富。

王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董某是在校学生,初犯偶犯,无违法犯罪前科,且在案发后自愿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这个细节成为了扭转局面的关键。

王律师围绕这个细节制定了诉讼策略。他指导董某的家人积极对被害人进行赔偿,争取获得被害人的谅解。同时,多次和公安、检察院沟通,详细阐述董某的情况。

在庭审中,王律师提出,董某是初犯,主观恶性较小,且已经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并获得谅解,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检察院最终采纳了王律师的意见,认为董某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董某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6个月。听到这个判决结果,董某原本极度紧张的心情终于放松下来,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千万别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哪怕觉得是小事。第二,犯错后要主动认罪认罚,积极赔偿争取谅解。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即使犯了错,只要真心悔悟,积极弥补,还是有机会获得从轻处理的。在这个案子里,王正兵律师抓住董某初犯、认罪认罚等被忽略的点,积极与公检沟通,最终为董某争取到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好结果。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