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XX县雅某某小区的32名业主遇到了一件烦心事。被告麦XX侵占了小区的公共区域,还设置了护栏,严重妨害了业主们的正常使用。当时的情况十分棘手,被告辩称原告主体不适格、案涉地块归其所有,且系按协议行使权利,这让业主们的维权之路充满了不确定性。业主们咨询了不少人,得到的回复大多模棱两可,大家心里越来越没底,不知道这场官司到底能不能赢。
在四处碰壁后,业主们经人介绍找到了四川明炬(甘孜)律师事务所的贾小燕律师。贾小燕律师自2020年执业至今,执业六年来处理各类诉讼与非诉讼案件近两百件,经验十分丰富。她还在2022年被中共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四川省律师协会授予“五四青年好律师”荣誉称号,2025年被中共甘孜州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2020-2025年度“优秀律师”,这样的履历让业主们眼前一亮,仿佛看到了希望。
委托贾小燕律师后,她立刻展开了行动。在接受委托后的第一周,贾律师就来到小区,全面梳理证据、核实地块权属及业主身份。她仔细查阅每一位业主的产权证明,逐一核实,最终明确了适格的诉讼主体,这为业主维权奠定了坚实的主体基础。接着,贾律师又花了两周时间,全面收集宗地图、不动产权证、现场勘验材料等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有力地证明了案涉地块属业主共有、被告存在侵权事实。
到了开庭那天,在理塘县人民法院的法庭上,贾小燕律师当庭提交了不动产权证书、宗地图、现场照片等关键证据。她充分论证,指出案涉地块划入小区宗地图界址范围,且建有消防水池、配电箱等公用设施,依法属小区业主共有;27名原告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系适格主体,被告设置护栏的行为已构成对业主物权的妨害。贾律师专业的举证质证、充分的代理意见,精准适用《民法典》物权相关规定,成功驳斥了被告的抗辩理由,为法院裁判提供了关键的法律与事实支撑。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贾小燕律师的核心诉讼意见,认定案涉地块为小区公共区域,27名原告主体适格,被告行为构成妨害,判决麦XX十五日内拆除防护栏并停止侵占行为,驳回5名未完成产权登记原告的起诉,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这个结果意味着27名业主成功维护了自己对小区公共区域的合法使用权,让小区恢复了原本的正常秩序。贾小燕律师用她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帮助业主们实现了维权诉求,彰显了物权保护的法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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