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A女士与C女士的婚内财产赠与纠纷案中,原告A女士与第三人B先生婚姻存续期间,B先生与被告C女士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并擅自向C女士赠与大额款项。A女士发现后协商返还无果,委托云南宏鑫(盈江)律师事务所的张雯雯律师提起诉讼。A女士仅掌握部分转账记录,缺乏完整的证据链证明赠与行为及金额,且被告可能会提出各种抗辩理由,案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张雯雯律师在婚姻家庭纠纷领域经验丰富,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指导当事人收集并整理关键证据。调取原告与第三人的结婚证、身份证明,固定第三人与被告的微信聊天记录、合照、开房记录、微信转账明细、消费凭证等,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婚外关系及赠与事实,同时收集原告因婚外情导致的精神损害相关证据。庭审中,针对被告“原告非适格主体”的抗辩,张雯雯律师紧扣《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规定,强调原告作为共有权人的主体地位;针对赠与金额的争议,逐一核对转账记录,剔除无依据抵扣项;援引《民法典》相关条款,主张婚外赠与因违反公序良俗及侵害共有财产权而无效。
法院最终采纳了张雯雯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确认赠与合同无效,认定第三人B先生擅自赠与行为无效,核定第三人累计向被告转账金额,扣除合理支出后,判决被告返还原告相应款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按比例承担。该案表明,在婚内财产赠与纠纷中,律师通过精准的证据梳理和法律适用,能够有效维护婚姻中无过错方的财产权益,为类似案件中赠与行为效力认定、赠与金额抵扣等问题提供了司法实践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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