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涉嫌电信诈骗关联犯罪被调查,成都市XX区人民检察院一开始就以诈骗罪对他批准逮捕。这可不得了,如果诈骗罪成立,那面临的刑罚可比帮信罪重多了,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和家庭生活都会受到严重影响。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当事人委托曹頔繁律师担任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曹頔繁律师马上开始审查全案证据,前后多次会见当事人,就为了还原事实细节。曹頔繁律师重点围绕主观故意、行为性质、参与程度这三大核心点,想要推翻诈骗罪的指控基础。
经过梳理案情发现,当事人并不是诈骗团伙成员,他没有和上游诈骗共谋,也没有非法占有目的,对上游诈骗犯罪并不明知,也没有直接实施诈骗行为。他就是在境外聊天软件上收购了他人的电话卡,然后出售给上游,这些电话卡被上游用于注册苹果FaceTime账号实施诈骗,本案涉案电话卡一共44张。
曹頔繁律师觉得当事人的行为本质是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而不是诈骗实行或共犯行为,所以他涉嫌的应当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基于这些情况,曹頔繁律师确立了重罪改轻罪的核心辩护策略。曹頔繁律师向检察院和法院明确论证,当事人没有诈骗共同故意,对诈骗犯罪并不明知,不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依法应该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同时,曹頔繁律师还深挖了从轻情节。当事人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他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很明确;还积极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主动缴纳罚金;而且他是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低、没有再犯风险。
庭审的时候,曹頔繁律师就罪名定性、量刑情节发表了完整的辩护意见,清晰区分了诈骗罪与帮信罪的法律边界,充分阐述了本案应定性为帮信罪的事实与法律依据,也说明了对当事人宣告缓刑的理由和依据。
最终,成都市XX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曹頔繁律师的辩护观点,把罪名由诈骗罪变更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还综合各项从轻情节,对当事人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七千元。
当事人原本担心会因为诈骗罪面临重刑,现在不仅罪名变轻了,还获得了缓刑。这个案子能有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准确把握了当事人行为的本质,清晰区分了不同罪名的界限,并且充分挖掘了从轻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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