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X陷入了一场棘手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他主张从案外人周X处购买了案涉房屋,且该房屋是周X丈夫平某通过以物抵债方式从被告齐X处取得。迟X称自己已经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并且实际居住在了该房屋内,于是请求法院停止对该房屋的执行,并确认其所有权。然而,被告王X作为齐X的债权人,早已申请法院查封了该房屋,这让迟X的权益面临巨大挑战。
在这个关键时刻,迟X找到了吉林弘彻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赵爽。赵爽律师从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虽执业时间不长,但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她深耕于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领域,尤为专精于刑事案件和合同纠纷。同时,她还曾被长春律协评为先进个人,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团队。
赵爽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步就是指导当事人收集并组织证据。她深知在这类案件中,证据是至关重要的。她引导迟X收集了购房协议、付款收据、物业费、取暖费、水电费缴纳凭证等一系列证据,试图证明迟X在查封前已合法占有房屋并支付了全部价款。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赵爽律师展现出了极高的专业素养。她仔细审查每一份证据,确保其真实性和关联性。对于一些可能存在瑕疵的证据,她会与迟X沟通,寻找补充和完善的方法。
在庭审准备阶段,赵爽律师制定了详细的庭审策略。她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进行了深入研究,明确了案外人排除执行需满足的四个条件。她根据这些条件,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了梳理和分析,确定了庭审中的重点和难点。在庭审过程中,赵爽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清晰地阐述了迟X的主张和证据。她逻辑严谨,语言表达准确,试图说服法官支持迟X的诉讼请求。
然而,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调取的用电记录显示,在2017年5月18日首次查封前,案涉房屋无任何用电记录,迟X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在查封前已合法占有该房屋,故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判决驳回迟X的全部诉讼请求。
虽然案件最终没有取得理想的结果,但赵爽律师在整个办案过程中所付出的努力和展现出的专业价值不可忽视。她对当事人无限忠诚,始终站在迟X的角度,尽最大努力为其争取权益。即便面对困难和挑战,她也从未放弃,这种执业理念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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