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X怎么也没想到,曾经的一段恋爱关系,会给自己带来如此大的困扰。2019年3月,蒋X与王X确立恋爱关系并开始同居,本以为能携手走向幸福,却在2020年4-5月分道扬镳。恋爱期间,蒋X多次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账户向王X转账,还为其代付购车款、供暖费、药品、学费等费用。2020年6月1日,王X向蒋X出具了95000元的借条,约定2023年12月31日前还清,2024年3月1日又重新出具借条,将还款期限延至2024年12月31日。
然而,还款期限届满后,王X却丝毫没有还款的意思。蒋X多次催收,王X却坚称双方不存在真实借贷关系,借条是恋爱吵架后被迫出具的,不同意还款。蒋X陷入了深深的焦虑之中,这笔钱对她来说不是小数目,自己的权益该如何维护呢?
在这个迷茫的时刻,这个案子交给了辽宁大连刘瑶律师。刘瑶律师执业三年,始终深耕法律实务一线,擅长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领域。她所在的北京市炜衡(大连)律师事务所布局全国50余家分所,拥有强大的专业团队和完善的服务体系,为案件办理提供了坚实的后盾。
刘瑶律师接手案件后,立刻展开了细致的调查和分析。她深知,要想打赢这场官司,关键在于明确款项的性质。她仔细梳理了蒋X与王X恋爱期间的经济往来,发现王X曾向蒋X转账119000元,但均为每月3400元的固定金额,与双方约定的房屋贷款还款金额一致,这说明王X的转账并非是偿还本案借款。
同时,刘瑶律师还对借条的合法性进行了深入研究。王X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出具并续签借条,且没有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因此借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刘瑶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办案态度,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清晰地阐述了案件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采纳了刘瑶律师的观点。法院认为,双方恋爱期间的经济往来,经王X两次出具借条确认,已转化为合法民间借贷关系;借条合法有效,王X应按照约定还款;王X转账系偿还房屋贷款,并非偿还本案借款;蒋X主张按一年期LPR计算逾期利息,符合法律规定。
判决结果让蒋X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王X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蒋X借款本金95000元,并以95000元为基数,自2025年1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3.1%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共计3165元,也由王X全部承担。
刘瑶律师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将当事人的信任视为责任。她在每一起案件中都精益求精,细致打磨办案思路,全力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贴心的法律服务。在未来,她也将继续深耕核心业务领域,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坚守法律信仰,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践行律师的责任与担当。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