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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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政策,关于四天休假的薪酬计算方法须随实际出勤天数进行调整。具体而言,以下两种情况需分别分析:第一种假设条件是当月仅有30个工作日,员工享有四天假期,同时不曾有旷工或加班的情况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员工的工资将以实际上班的26个工作日为基础来结算。

薪酬计算不采用常规30或31天,而是使用“月计薪天数”这一独特且严谨的方法。具体含义和计算依据可参照二〇〇八年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

薪酬计算不采用常规30或31天,而是使用“月计薪天数”这一独特且严谨的方法。具体含义和计算依据可参照二〇〇八年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

需要澄清的是,月度工资的计算并非基于30或31天,而是“月度计薪天数”。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月计薪天数为21.75工作日。这一规范确保了工资计算的准确性。

我们获得的工资并非基于30或31天计算,而是依据“月计薪天数”标准。据2008年《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因此,工资计算有专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