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李宁律师,专注刑事辩护,擅长“经济犯罪”、“公司类犯罪”、“刑民交叉”、“刑行交叉”业务,熟悉企业和公司业务,对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也有较为深入的研究,长期受邀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从代理的大量诉讼案件中,归纳总结了企业管理运营过程中容易发生的各种法律风险点,协助企业在管理运营中全面防范刑事法律风险。 先后办理数百件刑事案件,其承办的多起诉讼案件获得“不批捕”、“不起诉”、“二审改判无罪”等良好辩护结果。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所代理案件取得良好的效果,获得客户的肯定。 李宁律师案前调查深入细致,案件分析准确清晰、法庭辩论缜密犀利,充分保证委托案件高胜诉率。面对强势压力,李宁律师敢辩善辩的风格,原则性灵活性创造性结合的态度,得到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成功案例(部分)】 成功辩护广东广州某投资集团副总157亿诈骗案; 四川泸州徐某寻衅滋事二审改判无罪案; 孙某非法经营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成功; 长沙某某医疗器械公司专项法律顾问; 山东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徐某非吸案二审发回; 孙某某涉案400多万元诈骗,成功取保后被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 赵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取保,并最终判处缓刑; 央企总监赵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代理后成功将第一被告变更为第三被告,量刑减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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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非法拘禁罪的判定过程中,通常需要考虑如下几个方面的要素:首先,强制性的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必须为行为人所实施;其次,这类行为必须是行为者主观意识上刻意而为,也就是清楚认识到自身的行动将会对他人自由造成直接限制,却仍然坚决予以执行。此外,这些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也必须是不法的,也就是说缺乏法律上的支持与许可,比如未经法庭裁决或是未按照执法机构规定的合法程序进行。

在刑事案件中,有的时候不用拘留犯罪嫌疑人。比如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国家特赦免除刑罚;需要告诉处理的犯罪,被害人未控告或者撤回控告;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还有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这些情况都不需要再追究刑事责任。

逮捕嫌疑人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关键因素:首先,必须有确凿的证据,能够清楚地证明犯罪事实以及嫌疑人与案件的关联。其次,嫌疑人的罪行可能会导致他们面临监禁等严厉刑罚。最后,即使采取取保候审等措施,也无法完全消除嫌疑人对社会的潜在风险,例如逃避法律、串供或销毁证据。只有在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后,才能做出明智的决定,确保社会的安全和公正。

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机关实施刑事拘留必须满足以下条件:首先,被拘留者须涉嫌构成犯罪;其次,拘留措施必须是针对那些具有逮捕必要性的人员;第三,涉案者有可能需要面临徒刑以上的严重刑罚;最后,拘留所依据的必须是实际存在的事实风险,即被拘留者存在试图逃避侦查或者妨碍司法程序正常进行的可能性。值得注意的是,在实施拘留时,必须遵循公正与合法的原则,严格遵守法定程序,避免滥用权力。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发生涉及到下列各个方面的行径时,打架的行为便有可能引致刑事拘留的后果:首先,当其程度严重时;其次,如果该行为已经导致了他人受到重伤或者甚至死亡的后果时;再者,倘若打架行为中有人持有器械进行斗争的话;此外,若在公众场合里该行为引发了混乱并扰乱了基本的社会秩序等,皆属此类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