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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书递交流程

时间:2025.01.13 标签: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阅读:1449人
律师解析: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并且提出了保证人或者能够交纳保证金的,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如果案件处在职务犯罪侦查阶段,将申请直接交或者反渎局;如果案件在侦监科(处)审查逮捕阶段,申请书交侦监科(处);如果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交公诉科(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71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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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取保候审书递交流程 阅读:1449次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并且提出了保证人或者能够交纳保证金的,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如果案件处在...... 更多>>
季文梅律师

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季文梅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民商法专业。任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劳动专业委主任。十余年时间,承办劳动争议纠纷200余宗。作为团队的专业骨干,在刑事辩护领域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辩护经验,承办的案件涉及诈骗罪、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危险驾驶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等多种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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