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
李小琴律师,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职于西藏圣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职于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金融业务部律师。2018年4月加入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公司法务风险防控 【案情案列】 诉讼代理业务:佘某某案件,检察院以诈骗罪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两项罪名起诉,最终在本律师的辩护下,法院以两项罪名不成立,判决佘某某无罪;藏族小伙尼某某,检察院以抢劫罪(室内抢劫)起诉,在辩护人的努力辩护,最终判决有期徒刑2年;何某某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终何某某判决有期徒刑2年;被告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夏某某体内运输300克毒品,最终夏某某被判决有期徒刑7年;被告高某某涉嫌盗窃罪,判决缓刑…… 先后为以下单位提供专项或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 拉萨市公安消防支队 西藏那曲政府 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农商银行 四川华工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工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 【办案理念】 人的生命及自由最可贵
咨询该律师
非法搜查他人人身自由或私人空间,无论是否以获取信息为借口,侵犯公民住所,触犯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最高可判三年刑或拘留。司法人员滥用职权者,处罚更严。该罪要求行为人明知违法而故意为之,实施了对他人非法搜查。只有公安、国安、检察院等机构持有搜查令时的搜查行为合法,其他机构和个人无权执行。

非法搜查罪的量刑: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非法搜查罪是指违反法律的规定,对他人的身体、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即犯罪分子明知自己无权搜查或超出职权范围对他人的身体、住宅进行搜查,导致他人的身心、财产受到损失。

非法搜查罪量刑的标准,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具体情况可以基于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判决,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在实际生活中,出于司法工作的需要,享有搜查权的侦查人员有权按照搜查程序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证据的人进行搜查。但是某些情况下,由于搜查手续不合法等原因,搜查人员可能会构成非法搜查罪,非法搜查罪就是指非法对他人身体或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那么,非法搜查罪怎么认定?这是在定罪的时候很重要的内容,下文中,小编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