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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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藏逃犯不知情不算是从犯,因为根据《刑法》第310条当中明确的规定,明明知道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蔽场所帮助其逃匿的,将会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处罚,所以从主观上来看必须是明知而故意为之。

不算,因为在《刑法》中明确规定,窝藏罪是故意犯罪,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明知对方涉嫌犯罪,仍然给犯罪嫌疑人提供住所或者帮助犯罪嫌疑人逃跑的才能按照窝藏罪定罪。构成窝藏罪的,可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重的量刑标准是10年有期徒刑。

没有罪。如果经查明确实不知情的,不构成窝藏、包庇罪。根据《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构成窝藏、包庇罪。本罪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包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