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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公司并购流程

时间:2025.02.01 标签: 公司经营 兼并收购 阅读:1440人
律师解析:
新三板公司并购流程:明确并购动机与目的→制定并购战略→成立并购小组→选择并购顾问→寻找和确定并购目标→聘请法律和税务顾问→与目标公司股东接洽→签订意向书→制定并购后对目标公司的业务整合计划→开展尽职调查→谈判和起草并购协议→签约、成交。
法律依据: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
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为法人的,应当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机制,不得利用公众公司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公众公司:
①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②收购人最近2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③收购人最近2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⑤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公众公司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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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婷律师

北京天驰君泰(无锡)律师事务所

现任梁溪区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梁溪区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无锡市中小企业协会、无锡市锡商协会,无锡荣德生企业文化研究会法律顾问,特殊教育类等企业法律顾问。为公司提供合同审查、人事风险把控,股权变更等服务项目;并定期开展劳动合同、公司法等培训课程,为多家顾问公司减少诉累,获得当事人好评及信任。 2021年被评为无锡市优秀党员律师,2022年被评为无锡市优秀女律师,作为第一届律师协会妇女代表成员,专注婚姻家庭及儿童健康发展,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有丰富的婚姻家事诉讼经验。 毕业于江苏警官学院,曾在检察院、法院学习,曾办理过多起复杂大型案件,如跨国诈骗类案件,毒品类案件,危险驾驶罪等,为多人争取取保、不起诉、缓刑等,有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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