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离婚后财产纠纷之管辖权原则探究关于离婚后产生的财产争议的法律管辖权之明确规定为:案件应由被告在国内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拥有专属管辖权;若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与其长期实际居住地之间存在差异时,则应当将案件移交给其经常居住地所在地区域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决。
一般情况下,离婚后财产分割争议由被告住所地基层法院管辖。不过要是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样,就由被告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来管。要是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了强制教育措施,那么由原告住所地基层法院管辖;要是原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就由原告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来管。
借贷纠纷司法管辖,主要考虑四个因素:一是被告户籍或常住地址,二是合同履行地,三是管辖条款,四是货币接受方所在地。
借贷纠纷打官司通常按照“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由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法院管理。要是双方已约定好合同实行地,那就根据这个来确定管辖法院;要是没有明确规定,那接受货币的那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实行地。当出借人起诉借款人让他还钱时,出借人所在地的法院也有管辖权。
在民间借贷纠纷的审判中,依据相关规则,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借贷合同实际履行地的法院来审理裁决。这样规定是为了保证法律运用的准确性和案件处理的便利性,进而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所以,如果发生纠纷,当事人应该清楚并遵循这一规则,选择合适的法院进行起诉,让案件获得公正、高效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