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
医疗纠纷团队专家律师,专为患者维权。同时团队协作,团队内有各类专业律师,保证每位客户拥有两名以上律师为其维权。大量成功案例。青岛市第九届律师协会第一届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青岛市第八届律师协会第一届医药卫生专业委员会委员,青岛市第九届律师协会第一届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全球投资移民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法律援助公益律师。业务范围涵盖医疗健康法律服务(医疗侵权、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化、医院管理规范化、大健康产业)、公司治理、民商事诉讼等多个领域。尤其擅长医疗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熟悉医院诊疗、护理及病历管理漏洞。同时还有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进行专业指导,能够为当事人一方争取更多的合法利益。典型案例:1、左某诉济阳某人民医院医疗损害案。为济阳县人民法院建院以来鉴定医疗过错最高比例,患方获得赔偿70万元;2、邓某诉青岛大学医疗集团某医院医疗损害案。胎儿自身发育不完全情况下,鉴定取得30%过错比例,患方获得赔偿30万元;3、李某诉沂源县某医院医疗损害案。仅凭病历,在未鉴定医疗过错情况下,患方获得赔偿38万元;4、郝某与山东大学第X人民医院医疗纠纷案。未起诉,以谈判方式为患方争取到价值6万元医疗服务方案;5、朱某、张某诉滨州某医院医疗损害案。产妇及胎儿均获得赔偿。6、曾与团队作为山东省立医院、武警山东总医院、济南军区总医院代理律师,每年为医院处理各类医疗纠纷80余件。理论研讨与培训编写《医疗机构法律风险防控之医患关系篇》、《医事非诉法律业务探讨》等多篇论文;参与《<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的立法缺陷及适用混乱》、《律师办理医疗纠纷案件操作指引》等课题研究。为多家医院医务人员、机构进行专业法律培训。涉及科目有医疗机构法律风险防控、医务人员法律知识普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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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医疗事故后,医院及护理人员应如何承担赔偿责任医疗事故乃指医方及医护人员在医疗运作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律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各类诊疗护理规范与常规,并因疏忽而导致病患人身受到了不可逆转的伤害,此类事件即为医疗事故。确认某起医疗事故是否属于实际定性,需由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细致严谨的分析评估后方能认定。

医疗事故中的法律责任归属不同:医务人员失误医疗机构负责,产品质量问题由许可持有人和生产者担责。纠纷解决途径有协商、调解和诉讼。诉讼步骤包括:先咨询专家判断医疗过错,确有过错则封存病历并投诉;携带病历资料至法院立案,首庭关注身份确认和病历质证;病历送鉴定委员会鉴定。患者需审慎审查病历,避免不利证据。首次开庭时需详细列出索赔请求。

医疗事故院方赔偿主要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国家机关人员出差标准计算;残疾生活补助费,以当地居民年均生活费为基准,按残疾程度确定;还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具体数额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

医疗事故赔偿包括:1)医疗费用限于事故导致的治疗费用,原发病不计;2)误工费:有稳定收入者按实际收入减少计算,超3倍年均工资者以3倍上限为限;无固定收入者按年均工资标准估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公务人员出差标准。

交通事故中的住院治疗费用,可由肇事方或受害者及其亲属垫付。赔偿责任确定后,已支付部分将相应削减赔款。法律未规定肇事方必须承担全部费用,允许双方垫付。特殊情况下,如肇事方不垫付或家属无法筹集费用,交警可要求保险公司提前支付抢救费用。超出交强险范围或肇事方未购买保险、逃逸等情况下,交警可请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该基金有追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