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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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子女之间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若子女未尽到赡养义务,在父母去世后,子女仍然有权继承遗产。不过,在分配遗产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减少或完全剥夺其继承份额。这是因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未尽此义务不一定会直接导致继承权的丧失。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是有继承权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不可以以不赡养父母为前提,放弃对父母财产的继承权。以不赡养父母为前提,放弃继承权的行为,不赡养父母的条款无效。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如果实际中并没有履行赡养义务,是不能剥夺继承权的,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当事人立有遗嘱,而且遗产份额没有留给继子女,那么继子女是没有继承权的;如果当事人没有立遗嘱,继子女是未成年人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那么按照法定继承继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有继承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