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医疗事故发生后,医疗单位与患方可以协商处理,能够
协商一致的,可以协商结案。
医患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申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
申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时间应当在
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之内。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需要进行
医疗事故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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