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兼并收购精选解答 > 上市公司入股小企业属于什么行为

上市公司入股小企业属于什么行为

时间:2025.02.20 标签: 公司经营 兼并收购 阅读:1353人
律师解析:
属于公司投资行为。公司投资行为是指公司为了在一定时期内获得与风险成比例的预期收益而对其自身现在所持有的资源(主要是资金)的一种运用。企业上市前的资本运作目的很简单,一是通过重组并购方式扩大企业规模,获得行业竞争优势,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二是通过对已上市公司股权投资股权置换等方式间接上市,当对已上市公司的控股比例达到一定的控制地位时,便举牌收购,成为正式的上市公司控制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属于公司投资行为。公司投资行为是指公司为了在一定时期内获得与风险成比例的预期收益而对其自身现在所持有的资源(主要是资金)的一种运用。企业上市前的资本运作目的很简单,一是通...... 更多>>
  • 上市公司入股小企业属于公司投资行为。 公司投资行为是指公司为了在一定时期内获得与风险成比例的预期收益而对其自身现在所持有的资源,主要是资金的一种运用。...... 更多>>
陆婷律师

北京天驰君泰(无锡)律师事务所

现任梁溪区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梁溪区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无锡市中小企业协会、无锡市锡商协会,无锡荣德生企业文化研究会法律顾问,特殊教育类等企业法律顾问。为公司提供合同审查、人事风险把控,股权变更等服务项目;并定期开展劳动合同、公司法等培训课程,为多家顾问公司减少诉累,获得当事人好评及信任。 2021年被评为无锡市优秀党员律师,2022年被评为无锡市优秀女律师,作为第一届律师协会妇女代表成员,专注婚姻家庭及儿童健康发展,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有丰富的婚姻家事诉讼经验。 毕业于江苏警官学院,曾在检察院、法院学习,曾办理过多起复杂大型案件,如跨国诈骗类案件,毒品类案件,危险驾驶罪等,为多人争取取保、不起诉、缓刑等,有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