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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是不是产品责任的免责事由

时间:2025.02.18 标签: 建设工程纠纷 工程质量纠纷 阅读:1335人
律师解答:
不是。
律师解析:
不可抗力不是产品责任的免责事由
产品免责事由只有《产品质量法》第41条第二款规定的三种情形。
法律依据:
《产品质量法》第41条第二款,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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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琳律师

河南良承(北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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