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
王赛律师擅长刑事案件,近年来经办了数十宗经济类犯罪、商事类犯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等案件的刑事辩护,不少案件成功获得取保候审或者从轻、减轻处罚,有效辩护的案例不断增加。同时经办了数十宗婚姻家庭、离婚继承类案件,王赛律师在办理民事案件过程中讲究效率,力争以最有效的方法使当事人获得最大利益,同时化解社会矛盾,使当事人的问题真正得到解决。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与风险防范、房地产与建筑工程 主要业绩 马某诉单某杰民间借贷纠纷案 贺某诉李某松民间借贷纠纷案 北京**文化交流有限公司诉北京**航空公司合同纠纷 田某诉舒某离婚后财产纠纷 王某诉北京**商贸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高某诉李某松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 董某诉董某珠法定继承纠纷案 任某诉董某林合同纠纷案 马某诉王某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朱某诉缪某音不当得利纠纷案 孔某中贪污罪再审案 李某明涉嫌诈骗罪侦查阶段 张某平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辩护 谢某明涉嫌强制猥亵罪审查起诉阶段 苏某环涉嫌寻衅滋事罪侦查阶段 郭某福涉嫌故意伤害罪一审辩护 吴某平绑架勒索再审案 陈某武行政诉讼控告案 李某善诈骗罪控告案 尹某兴故意伤害罪申诉案 吴某新诈骗罪申诉案 陈某涉嫌盗窃罪侦查阶段 陈某涉嫌诈骗、敲诈勒索罪一审辩护 冯某涉嫌诈骗罪一审辩护 张某根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一审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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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法律权益,受法律全面保护,禁止歧视。非婚生子女在抚养权、遗产继承和教育等方面,都应和婚生子女一样平等对待。在抚养权归属问题上,法院会依据孩子利益和父母状况进行公正裁决。

第三者生的孩子受法律保护。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

电子合同是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数字化方式订立的法律约束性协议,它在各方主体间确立、变更或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作为现代契约形式,电子合同与传统纸质合同同等受法律保护,体现了技术进步对法律适用领域的拓展。

第三者生的孩子受法律保护。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

在夫妻离婚过程中,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等事项有明确约定,且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遵守协议内容,不得随意撤销或变更。这样的协议确保了双方在离婚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障,促进了公平、公正的财产分配,有助于减少离婚后的争议和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