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土地补偿费是对农村集体
土地所有权消灭的补偿,应归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
开荒地属于集体所有,开荒者仅享有承包
经营权,土地被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当然归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
开荒者作为承包经营权人,其权益已经从青苗补助费中得到补偿。
具体来说,青苗补偿款归
产权人所有,土地补偿费一律归集体所有的原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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