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个体工商户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相关事项对于施行查账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而言,应根据该纳税年度内的总收入,在扣除各项成本与费用以及可能出现的损失之后,剩余之金额即为其应纳税所得额。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相关税法规定,此类纳税人将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制税率来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是否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个体工商户须依法履行缴纳个人所得税义务。个体工商户在其参与从事的生产和经营两大领域中所产生的对应所得,以及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及合伙人企业中的个人合伙人由此来自于国内注册成立的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生产与经营活动所获得的相应收益,均应按照规定的税率向税务部门进行申报并足额缴纳税款。

个税如何进行缴纳个别的税收责任方在被要求时,应按照自然月份或特定次数进行税收预先扣除和预先缴纳。对于来自经营收入的纳税人而言,他们需要在每个月度或季度结束之后的第十五天内向税务部门提交纳税统计申报表,并且在此之前提前支付税收款项。当存在无税收责任方的情况时,所得税的缴纳需要在实际收到收入之日起的下一个月的第十五日进行,同时提交纳税统计申报表以及相关款项。

个体工商业户实行查账征收的,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体业主的工资不作为成本、费用扣除,但可以扣除生计费用每年42000元。

带上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进行缴费即可。参保人员按规定缴费的,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参保人所在县区新农保办法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老年人,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