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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发明专利的归属及权利行使

时间:2025.01.14 标签: 知识产权 专利 阅读:1305人
律师解析:
合作发明专利的归属及权利行使:
1、两个以上的人如果合作完成一个发明,专利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合同约定。
2、如果合作开发者中一个要申请专利权,另一个人坚决反对,这个时候不能申请专利,只能采取对技术秘密的方式来进行保护。
3、如果合作开发人中的一个主张申请专利,而另一个放弃,一方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四十条

 【合作开发技术成果的归属】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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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振龙律师

天津方南律师事务所

张振龙律师 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毕业后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7年。精通知识产权领域商标业务,以驰名商标、国际商标为主。本科英语专业,专业八级水平,历经十几年长期不间断的学习积累,英文功底扎实,熟练应对英文工作环境、处理国际间英文法律及其他工作文书。 律师格言:你相信什么,就会发生什么。 专业领域:商标律师、涉外律师、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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