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融律师事务所
韩伟律师法学院毕业。拥有在大型国企集团及政府工作经验,法学功底深厚、办案经验丰富。擅长并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建设工程、房地产,民商事合同,公司法律事务,婚姻继承,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实践与研究。尤其在刑事精细化辩护、公司、企事业单位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公司法业务,各类经济合同案件取得了较优秀的业绩。服务理念:受人之托,终人之事,善始善终,坚持“服务专业化,专业团队化,团队品牌化”的发展理念。 根据《律师法》规定律师可以从事以下工作: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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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间再犯新罪的人,通常不会再有缓刑待遇。缓刑的适用条件是被告人没有再犯罪的风险,但再犯新罪就说明他还有再犯罪的可能,这和缓刑的要求是相悖的。所以,再次犯罪的行为会让他失去缓刑的资格。

缓刑期内再犯新罪,通常不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缓刑是一种对原判刑罚有条件地不执行的法律措施。如果在考察期内再次犯罪,这表明罪犯的再犯风险较高,与缓刑适用的初衷和基本前提相违背。因此,再次获得缓刑的可能性非常小。

缓刑考验期内再犯罪,通常会失去缓刑机会。一般来说,缓刑就是先暂不执行原判刑罚,给个考验期。如果在考验期内又犯罪,那就说明这人不是真心悔过,很可能还会危害社会,这显然不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了。

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原缓刑裁决应该被撤销,对新罪依法单独定罪量刑,然后把新旧罪的刑期合并裁定出最终的刑罚。举个例子,要是某人在缓刑期间又犯新罪,原判是三年有期徒刑、缓刑四年,新罪被判两年有期徒刑,那么新旧罪刑期合并,总共是五年有期徒刑。

如果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那么原判的缓刑就会被撤销,不再执行原判的缓刑。缓刑制度是针对那些已经被证实犯罪但暂时不执行刑罚的人设立的。如果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这就说明他没有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符合缓刑的条件。根据《刑法》的规定,如果缓刑考验期内的罪犯又犯罪或者被发现还有其他未被判处的罪行,那么原判的缓刑就会被撤销,同时要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行进行审判,并执行相应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