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
1、监理的定位尴尬,权责不相称因为我国监理行业起步较晚,监理行业的发展还不是很完善。2、监理工作受制于业主很长一段时间我国建设领域“大业主、小监理”的情况没有改变。3、目......
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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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保期约定不明确时,双方应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未尽事宜。若无补充协议,则依据国家或地方立法规定,如房屋屋顶防水工程至少五年质保,电气管道设备安装至少二年质保,其他工程按行业标准定质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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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原则是甲乙双方通过委托监理合同建立合作关系,确保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下,依合同标准全面参与施工管理与监控。工程竣工并结算后,若监理任务履行得当,甲方应支付报酬;否则,监理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这一原则确保了监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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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时,应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策略:可修复的问题应细致修复;对可能影响结构安全的缺陷,需增强稳定处理;若修复后仍不满足要求,应返工处理;若修补后仍不达标且无法返工,需限制使用条件或报废处理;对影响不大的问题,可暂不特殊处理,但需经法定机构和设计部门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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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房产交易合同疑难案件的司法维权期限为三年,旨在促使权利持有人及时维权。当事人须在三年内提出诉讼,否则可能失去法律保护。超出二十年法定要求的诉讼,法院通常驳回。但特殊情况下,权利持有人可申请延长维权期限。请遵守期限规定,及时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