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
王永强律师,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第十六届滕州市政协委员,滕州市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学会会员,华律网特别推荐枣庄地区优秀律师,滕州新闻综合广播法治热线节目(FM99.8)主播律师;法学功底深厚,实务经验丰富;在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事、公司业务等民、商类案件建树颇丰;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具有多年警务工作经验,在刑事辩护方面具有独到思路,成功办理过多起取保候审,判处无罪、缓刑的经典案件,获得委托人充分认可和满意。执业理念:勤勉尽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务实高效,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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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管理罪的构成要件要素有哪些该罪名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其主要构成要件如下所示:首先,主体要素方面要求犯罪者应具备一般性的主体特性;其次,犯罪者在主观心理状态上应当表现出明确的故意心态,并且普遍存在着为了获得非法经济利益的目的;再者,该罪行所侵犯的客体乃是国家在信用卡方面的管理制度;最后,从客观的角度来看犯罪行为,它须是在事实上对信用卡管理造成了妨害。

妨害药品管理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妨害药品管理罪的构成要素中,主观要件应具备故意的心态;至于犯罪主体,既可由个体自然人实施,亦可以是法人团体予以实施。在客观方面上,本罪主要体现为生产或销售质量低劣的药品,从而给人体健康带来严重危害的行为。另外,此类行为可能会导致患者原本病情恶化,进而引发更为严重的影响,如危及生命安全等严重后果。

妨害药品管理秩序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的必要条件系客观方面须体现为生产或销售质量低劣的药物,并且其行为严重危害了人类的身体健康,其主要侵犯的客体不仅包含了国家关于药品的管理法规制度,同时还涵盖了广大公民的健康权等更为广泛的权益;作为犯罪行为实施者的主体,既可能是个人,亦有可能是组织机构;至于其主观方面,必须表现出明确的故意性。

妨害作证罪是指通过暴力、威胁或金钱等手段阻止证人作证或指使他人伪造证据的行为。妨害作证罪主要有以下构成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才能构成;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

排除妨害的构成要件是,被妨害的标的物存在并且有所有人占有,妨害行为是不正当的,妨害人以占有以外的其他方式损害权利人,并且这种损害行为处于持续状态,对于标的物的所有人来讲,除了能要求对方排除妨害,如果造成损失,还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赔偿金。